什么是展廳設計的空間概念?
展廳設計的空間概念,動態空間也被稱為流動空間,具有空間的開放性和視覺的導向性,其構成組合形式變化多樣,能誘導人的視線從一點轉向另一點。引導受眾從“動”的角度觀看展品,將人們帶到一個時空結合的“第四空間”。動態空間連續貫通之處,正是引導視覺流通之時,空間的運動感既在于塑造空間和展品形象運動性上,更在于組織空間和陳列形式的節律性上。動態空間的主要特征在于:能有序地組織和引導參觀動線,方向性明確;空間在水平方向穿插交錯,結構組織靈活,人的活動線路為多向而不是單一路線。通過以下陳列手法亦可以產生動感,創造動態空間:在陳列形式上采用強烈對比的形態和具有動感特性的線型;光怪陸離的光影效果或輕快動感的背景音樂;利用地面的高低錯落、藝術裝置、道具等使人的參觀活動時動事靜,或駐足觀看,或快速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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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廳設計的空間劃分:
靜態空間相對于動態空間來說在形式上表現得相對穩定、安靜、常采用對稱式的陳列和垂直、水平界面的空間處理。封閉、構成較單一的空間也給人靜態感受,受眾的視覺多被引導并停留在一個方位或一個點上,空間較為清晰、明確。陳列空間中水平線的大量應用使空間充滿了靜怡之美,較好地呼應了所展示的產品主題。
展廳設計的空間總結:
展廳設計里動態空間與靜態空間的劃分是以人的心理感受和暗示來界定的。動態空間是利用一些設計元素如傾斜或漸變的形態和陳列方式產生成視覺或聽覺上的動感;靜態空間則形式穩定,常采用對稱式的陳列方式和垂直水平界面處理空間。